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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出炉

加入日期:2022-5-21 9:20:03

  中华财富网(www.chinacaifu.cn)2022-5-21 9:20:03讯:

  证监会5月20日发布修订后的《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自2022年6月20日起施行。证监会指出,《办法》的发布实施,标志着货银对付(下称“DVP”)改革迈入新的阶段。下一步,中国证监会将指导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做好改革的相关业务技术实施工作。

  《办法》修订主要涉及三方面内容。具体来看,《办法》与2020年3月施行的《证券法》新增和修订的涉及证券登记结算业务的条款做好衔接,将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的登记结算纳入适用范围、细化明确中央对手方职责等;为落实DVP改革关于制定修改配套规则的安排,规定结算参与人足额交付资金前证券打标识相关安排,明确交收违约处理程序等,做好改革的法律保障工作;对近年来沪深港通、沪伦通、存托凭证等资本市场重大改革涉及证券登记结算业务的内容进行适应性调整。

  证监会指出,本次DVP改革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借鉴国际市场通行做法,结合中国市场实际,保持投资者现有交易结算制度和习惯基本不变,对广大个人投资者没有影响。改革有利于增强结算体系安全性,进一步吸引境外资金进入中国市场。

  此外,为推进货银对付(DVP)改革,同时落实《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证监会拟修订《关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交易登记结算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形成《关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交易登记结算业务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5月20日,中国结算发布《结算规则》和《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2022年5月修订版),均自2022年6月20日起生效。中国结算表示,两项业务规则的发布为证券结算业务的开展夯实了制度基础。新制定的《结算规则》落实货银对付制度,即通过对资金不足额的结算参与人的买入证券加设标识,建立证券交收与资金交收之间的关联以防范本金风险,并构建了多批次交收体系,形成了覆盖经纪、自营、托管等全部业务的违约处置安排;《结算规则》还对结算业务类型、结算参与机构范围、分级结算和法人结算原则等结算业务基本概念进行了定义,对风险管理和自律管理适用条件及具体措施进行了规定。作为货银对付改革的配套工作安排,《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2022年5月修订版)则在原有基础上引入差异化最低结算备付金比例计收机制,并对最低结算备付金限额每月生效时间进行了调整。

  考虑到市场机构对货银对付改革需要熟悉适应的过程,中国结算在《结算规则》《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2022年5月修订版)生效后,设置了不少于6个月的模拟运行期,期间各市场参与机构将根据改革工作安排优化自身业务流程和技术系统。

  川财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研究所所长陈雳认为,一方面,改革体现了与海外相关标准的衔接,明确了中央对手方的相关细则,另一方面,更加成熟的货银对付制度也有利于引进外部机构投资者,促进市场的活跃度与中长期价值投资,这是中国证券市场坚持对外开放的重要表现。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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