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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频现低级错误,须进一步提高保荐机构执业质量

加入日期:2021-1-19 8:50:53

  中华财富网(www.chinacaifu.cn)2021-1-19 8:50:53讯:

  2020年新股发行数量与融资额都创出10年新高,但在近期,多个IPO项目的招股书或问询回复文件出现低级错误,也引起市场的广泛关注,基于此,监管部门要求保荐人与其他中介机构核对申报材料,切实提高执业质量。个人以为,切实提高保荐机构的执业质量已迫在眉睫。

  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在资本市场中扮演着“看门狗”的角色。保荐机构执业质量如何,不仅事关自身的利益,事关市场投资者的利益,也涉及到上市公司的质量,以及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与长治久安,个中的意义显然是不言而喻的。

  此次曝光的IPO项目出现的低级错误,也凸显出保荐机构执业质量所存在的问题。实际上,这些低级错误根本就不应该发生。比如个别IPO项目组由于赶时间进度,为了早日上会审核,或为了在规定的时点提交IPO材料,招股说明书会出现粗制滥造的情况,这样的申请文件显然是不合格的。再如有的发行人在回复问询时,对于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即使是修改的次数较多,也只解释为“笔误”。显然,“笔误”的解释是无法令人信服的,客观上也导致保荐机构执业质量低下的问题暴露无遗。还有的发行人招股书多处数据差异较大,且同一数据前后披露还出现不一致等情况。前后同一数据也能出错,确实令人无语。此外,某些保荐人在提交的保荐材料中还出现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像海通证券保荐四方光电IPO时,在首次提交的保荐工作报告等材料中未披露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涉嫌行贿的事项。这一情形也在五矿证券保荐信测标准IPO时出现。

  上述低级错误的发生,保荐机构没有勤勉尽责显然是最根本性的原因。现实案例中,保荐机构或保代因没有勤勉尽责而受到处罚的并不少见。比如2020年12月21日,因保荐项目出现信息披露错漏,或披露信息与自身作出的说明不一致等情况,深交所对东莞证券与国信证券的保代分别下发了书面警示监管函。

  保荐机构因执业质量不高,更由于没有勤勉尽责,曾经在市场上造成重大不良后果。像早先的云南绿大地、万福生科、前些年的欣泰电气等企业,都通过财务造假的方式达到上市的目的,也都在市场上留下一地鸡毛。

  避免IPO申请文件出现低级错误,提高保荐机构的执业质量,首先需要将申请文件制作质量与保荐机构执业质量评价进行挂钩,与券商分类监管考核进行挂钩。目前证监会对券商实施分类监管,券商不同的评分对应不同的等级,不同的等级又与其上缴的投资者保护基金、能够开展的业务等挂钩。等级越低,上缴的投资者保护基金越多,能够开展的业务会受到更多限制。券商要避免评分较低,就有必要提高IPO申请文件的制作质量,也有必要提高执业质量。

  其次,需要加大对保荐机构与保代的处罚力度。目前对保荐机构与保代的处罚,往往局限于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等,根本没有任何的威慑力,也不会在市场上产生警示效果。在此背景下,加大处罚力度是非常有必要的。让未勤勉尽责的保荐机构与保代付出更大的代价,是避免出现低级错误非常有益的手段。

  此外,个人建议,对于频频出现低级错误的保荐机构,证监会发审委或沪深交易所上市委在审核或审议IPO申请材料时,对其保荐的项目直接行使否决权。如果有了这一举措,保荐机构在制作IPO申请文件时无疑会更加谨慎,更加勤勉尽责。否则,不仅不会从IPO保荐项目中获取收益,而且还会累及自身的声誉,影响保荐机构今后业务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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