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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从此告别“注册难”!

加入日期:2019-11-22 21:52:22

  中华财富网(www.chinacaifu.cn)2019-11-22 21:52:22讯:

  私募基金准入难问题有望破解!

  11月21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发布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以下简称“《清单》”),首次涉及私募基金

  在“禁止准入类”清单项下,“禁止违规开展金融相关金融活动”的情形有所增加:非金融机构、不从事金融活动的企业,在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原则上不得使用‘基金管理’(注:指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业务的基金管理公司合伙企业)字样。凡在名称和经营范围中选择使用上述字样的企业(包括存量企业),市场监管部门将注册信息及时告知金融管理部门,金融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予以持续关注,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监管此举,意在禁止那些“挂羊头卖狗肉”、打着“私募基金”旗号开展无关乃至非法业务的企业准入。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10月底,存续备案的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的规模为9.62万亿元,占总规模的70%左右,已经成为行业中坚力量;在协会存续登记的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14809家,管理基金数量达到35845只。

  私募行业准入门槛未提高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规定并不意味着私募行业的准入门槛提高。

  基金君从协会了解到,该项规定仅是要求不从事私募业务的企业,原则上不得以“基金管理”命名;对确实从事该行业的企业,并未提高准入门槛,也没有新设准入许可或禁入规定。

  从新规的核心立意看,在《清单》之外,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不得另设门槛和隐性限制。

  根据《清单》,如在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含有“基金管理”的企业(包括存量企业),市场监管部门应将其注册信息告知金融管理部门。金融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将予以持续关注,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据了解,协会目前已与市场监管总局签署了信息共享合作协议,待对接平台建成后,相关私募基金登记注册数据信息将实现全面共享。

  业内普遍认为,此举对于打着“私募基金管理”旗号却并不从事相关业务的企业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但对于真正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业务的企业,市场准入将更加透明公正,准入隐性壁垒将进一步消除,私募基金行业将进入规范、透明、高效发展的新阶段。

  “非禁即入”

  破解私募基金行业准入难问题

  那么,此项新规目的为何?接近监管层人士表示,通过纳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对私募基金行业进行规范,在全国实行统一的准入标准、统一的监管措施等,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将应属于市场主体的“自主权”赋予市场主体,为私募基金行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据了解,此前不少市场主体反映,私募基金行业存在市场准入难的问题,具体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一是缺乏统一执行标准,各地对私募基金行业注册标准不一、流程也不透明,局部“开开停停”的短期管制措施导致行业预期不稳定;

  二是存在准入隐性壁垒,对民营私募管理机构存在歧视性政策,“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不同程度存在;

  三是相关政策落实不到位,对于“创投国十条”存在理解、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四是一些以“基金管理”名义从事私募基金业务的机构违背行业发展规范,误导、欺诈、利益输送等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时有发生,甚至出现以此为名的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行为,有损于私募基金行业的声誉形象和健康发展。

  协会表示,《清单》将私募基金行业纳入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体系,着眼于破解私募基金行业准入难、特别是民营企业准入难问题,明确了政府对私募基金行业市场准入管理的边界。目标是进一步维护市场公平,公开准入标准,降低准入门槛,破除隐性壁垒,鼓励支持优质私募基金企业充分发展。

  完善监管协作

  破除私募基金准入隐性壁垒

  在对《清单》的落实中,各地区有关部门及协会将不断完善监管协作机制,提升监管效能,提高注册、登记、备案效率。

  一方面,持续破除私募基金行业准入隐性壁垒。

  新规特别强调,要认真做好私募基金市场准入管理,不得“防风险”名义提高准入门槛,不得借纳入清单之际另设准入行政审批,不得对民营私募基金管理机构采取歧视性准入措施,对所有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同等对待。

  另一方面,通过规范透明企业注册登记环节管理,可以将真正从事私募基金行业的企业与打着“私募基金”旗号从事其他活动乃至违法犯罪活动的企业区分开来,更好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防范和化解行业风险,促进私募基金行业规范健康蓬勃发展。

  同时要落实创投企业差异化政策,各地区各部门不得自行出台限制创业投资企业和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市场准入的有关政策,对创投行业在行业管理、备案登记等方面实行差异化监管政策,加快形成有利于创业投资发展的良好氛围。

  协会也表示,将完善相关政策不断促进行业发展:提升登记备案标准化和透明度,健全信息公开公示制度,探索登记备案分类分道,压实中介机构责任,为创业投资基金提供差异化服务,推进私募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持续破除私募行业隐性准入壁垒,积极争取将私募基金行业纳入放宽市场准入试点。

(文章来源:中国基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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