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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健中:忽悠式回购玩不下去了

加入日期:2019-1-19 8:43:00

  中华财富网(www.chinacaifu.cn)2019-1-19 8:43:00讯:

  ■健中观潮
  原先上市公司买进股票分两种形式:回购和增持。增持和减持是相对应的关系,这种对应的买卖关系不改变公司的总股本,只是股东的持股比例变化而已,买入后可以卖出,大家都称之为增持,这似乎是市场约定俗成的概念。

  还有一种方式叫回购。在过往的操作中,那种买入股份并不是为了卖出,而是注销股份,这样总股本减少了,控股股东是从公开市场买入的,总股本减少了,控股股东的持股比例提高,当公司盈利能力保持不变的情况下,由于总股本减少了,财务指标就优化了,每股税后利润、每股净资产、每股未分配利润、每股资本公积金都提高了,这种资本运作的操作方式就是回购,这是以往大家习以为常对回购的定义。这种资本运作方式也是国际资本市场上通行的操作方式。

  也有回购不注销的做法,公司将回购的股票作为“库藏股”,用于股权激励和雇员福利,但这部分股权属于发行在外的股权,不参与每股收益的计算和分配。当然,也有日后卖出的。但回购的核心还是注销股份。

  去年股市一路下泄之中,相当多的上市公司宣布回购自己的股票,但出来的方案都是买入的股票将来要抛的。几乎所有的回购公司都将增持当作回购了,问题是积极鼓励回购的管理层,出台的规则也认可了这种做法。上周末,沪深交易所同时公布了《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对回购做出了如下几个规定:
  第一,明确了回购股份的减持要求和限制,对限售期、减持程序、减持预披露、减持进展披露、减持数量等做出严格规定,将限售期由“六个月”延长至“十二个月”,并增加“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的限制条款。

  第二,不得通过债务融资实施回购股份,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应当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充分考虑资金状况,合理实施股份回购,确保股份回购不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第三,将回购方案提议人明确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享有提案权的提议人”,防范“忽悠式”提议误导投资者。

  第四,为了市场的稳定,规定了回购股份的“爬行”原则,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不得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而B股可不适用“爬行”原则。

  对回购从严有利于市场的稳定,但是投资者还是纳闷,买入后放一段时间能卖出的行为能叫回购吗?其实现在上上下下都这么叫了,规则也这么定了,至于这种操作叫做回购还是叫做增持似乎已经不重要了。

  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出于财务投资考虑或者出于其它原因考虑,买入、卖出本公司的股票,在当下市场中已经习以为常,这样的操作,运作得好,上市公司可以维护自己的股价,也可以在主营业务之外,增加一份营业外收入,运作得不好,则可能损兵折将,如果加杠杆操作则上市公司将被打爆。

  可以预料,新规实施后,那种忽悠式、炒作式的回购被堵上了,上市公司还是踏踏实实地做好自己的主营业务,以回购作为炒作题材会有所降温了。

编辑: 来源:.金.融.投.资.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