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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募降费再下一城 基金管理人责任进一步压实
时间:2024-4-22 10:54:02

证券时报记者 王小芊

4月19日,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费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4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标志着公募基金行业费率改革第二阶段举措全部落地,行业综合费率水平继续稳步下降。

《规定》进一步强化了公募基金行业的运作透明度。与之前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新规在具体内容上进行了微调,主要变动包括明确禁止使用交易佣金支付流动性服务费用,同时弥补了基金产品通过转券结的方式规避佣金分配比例上限的漏洞,并增加了对基金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合规职责的明确要求,夯实了管理人责任。

多家公募表示,《规定》旨在规范基金管理人的证券交易佣金及分配管理,以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新规的发布不仅标志着新“国九条”与一系列配套制度规则组成的“1+N”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而且有望显著降低投资者的基金投资成本,维护投资者权益,促进一个更加健康、公平的投资环境,推动公募行业更好地回归“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业务本源。

弥补券结规则漏洞

压实基金管理人责任

总体来看,《规定》共19条内容,对公募基金来说,四个方面影响较大:一是调降基金股票交易佣金费率;二是降低基金管理人证券交易佣金分配比例上限,加强了佣金分配行为监管;三是全面强化基金管理人相关合规内控要求;四是明确了基金管理人层面交易佣金信息披露内容和要求,强化市场监督和约束。

与之前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本次正式发布的《规定》改动不大,主要变化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支付方式的规定作了调整,把征求意见稿中的“不得通过交易佣金支付研究服务等其他费用”更改为“不得通过交易佣金支付研究服务、流动性服务等其他费用”。这一变更意味着券商为被动指数型基金提供的做市服务费用也被明确包含在内,公募基金不得使用交易佣金进行支付。

二是关于单家券商佣金分配的上限,征求意见稿将这一上限从原来的30%调降至15%。正式发布的《规定》对此进行了保留,并在此基础上新增了“基金管理人不得通过转换存续基金证券交易模式等方式,规避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堵住了基金产品通过转券结的方式规避这一分配比例上限的漏洞。不过,这一调整对存量券结产品不构成影响,新规明确表示,对于采用券商交易模式的存量基金,如果使用交易佣金支付研究服务费用,此类行为不受新规限制,这一点有利于券结业务的发展。

三是继续强调禁止将交易佣金分配和基金销售规模挂钩,并新增规定:“基金管理人委托货币经纪公司为基金提供经纪服务的,相关服务费用不得从基金资产中列支。”该规定对渠道返佣进行了进一步的严格限制。

四是进一步压实了基金管理人责任。《规定》要求,基金管理人的总经理、合规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合规管理职责。同时,合规负责人也要对本公司证券交易涉及的证券公司选择、交易佣金分配、存续基金转换交易模式等进行合规性审查。

以研究服务为依据

审慎进行佣金分配

自公募基金行业的费率改革启动以来,“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一直是监管机构的核心导向。

公募基金的业务本源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在华夏基金看来,《规定》强调基金管理人需合理选择证券交易模式并降低交易成本。此外,基金管理人需严格按照法律文件约定的投资范围和策略进行交易,严禁任何侵害投资者利益的违规行为。这些规定旨在推动公募基金行业进一步端正经营理念,回归资产管理业务本源,更加注重投资者服务和回报。

此次新规的一项重要变化是将证券交易佣金的分配比例上限由30%调降至15%。富国基金认为,这一措施不仅进一步加强了管理人内部和托管人外部的制约,还要求管理人以优质研究服务为依据,审慎精细地进行佣金分配和选择交易模式。这将促使证券公司不断强化研究服务能力,提升对公募基金行业的卖方投研服务质量,并引导其走向多样化、专业化和特色化的发展。

广发基金也强调,交易佣金制度的改革将推动行业聚焦投研核心能力建设,通过丰富投资策略、创新管理模式和优化投资流程来提升投资能力。此外,改革也将使公募基金行业进一步将维护投资者利益置于首要位置,通过发展投顾业务、投资者教育和“逆周期布局”等多种手段改善投资者体验,从而提升投资者长期回报。

在佣金分配的信息披露层面,《规定》也提出了明确要求。基金管理人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在官方网站公开披露选择证券公司的标准和程序、与提供服务的证券公司的关联关系、股票交易佣金费率、交易量年度汇总及分配明细、交易佣金年度汇总支出及分配明细等信息。

对此,富国基金认为,通过《规定》新增的配套信息披露内容和机制要求,基金交易佣金费率及分配情况的透明度得到了提升。这不仅使投资者能更便捷、更直观地了解公募基金在证券交易中的成本支出,同时也对基金管理人的遵规履职进行了进一步的监督和约束。这些措施共同推动了公募基金行业的健康发展和市场信任的增强。

基金公司迎来新挑战

自2023年7月以来,公募基金行业费率改革工作已按照“管理人—证券公司—销售机构”的路径分三个阶段稳步推进,旨在逐步降低公募行业的综合费率。

在改革的第一阶段中,主动权益类产品的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已经有序降低,该项工作于2023年10月底前完成。易方达基金表示,公募行业100多家基金管理人已逐步将旗下存量主动权益类基金产品的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统一调整至1.2%和0.2%以下,并推出了首批实施浮动管理费率的试点产品,为投资者提供更多选择。此次出台的《规定》,与此前发布的《公募基金费率披露XBRL模板修订方案》相辅相成,标志着公募基金行业费率改革第二阶段举措全部落地。

华夏基金预计,下一步,证监会将聚焦基金销售环节,进一步规范认申购费率等销售环节费用,推动基金后台运营服务外包试点转常规,进一步降低中小基金公司运营成本。

此外,本次《规定》明确了公募基金股票交易佣金费率的上限,将交易佣金费率与市场平均股票交易佣金费率挂钩。广发基金和富国基金均表示,投资者未来承担的综合费率将进一步降低,最终形成投资者获得感提升和吸引更多中长期资金入市的良性循环,对基民而言是实实在在的利好。

不过,有一些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此次“降佣”新规靴子落地,对基金公司和基金投资者也提出了一些挑战。

对于基金公司而言,此次新规的实施意味着他们必须重新评估和加强内部研究能力。“在‘降佣’的大背景下,基金公司可能面临外部研究支持不足的挑战。”沪上一家头部公募的投研人士向证券时报记者表示,这种变化会迫使基金公司加大自身的研究力度,以维持投资决策的质量和精准度。不过,他认为,那些已经拥有强大研究团队和充足研究员储备的基金公司总体还是能够较好地适应这一变化,保持其市场竞争力。

对于投资者而言,此次降佣新规落定带来了直接利好,减轻了投资者的费用负担。但也有行业观察人士表示,投资者应该认识到,基金的核心价值仍然依赖于基金经理明智的投资决策。因此,投资者在选择基金产品时,应深入了解其投资策略和历史表现,作出理性的判断,以收获超越市场平均的业绩回报,而不仅仅是依据产品的费率水平进行决策。

作者: feixiang 来源:金融界